南通市(通州湾)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(重新公示)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的相关要求,现对南通市(通州湾)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新进行第二次公示。
【项目概要】拟投资8.4亿元,在东安科技园江珠路南侧、临海高等级公路西侧建设南通市(通州湾)资源综合利用项目,其中焚烧发电中心处理规模为1200t/d(配置2条600t/d焚烧线+1台20MW汽轮发电机组),年发电量13010.35万KWh,预期上网电量10668.49万KWh/a;炉渣综合利用规模为400t/d,年综合利用炉渣14.6万吨,年回收废旧金属4000吨;飞灰等离子体熔融处理规模100t/d(3条50t/d的生产线,两用一备)。
【结论要点】认真落实了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之后,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,工程建设是可行的。
【征求意见公众范围】项目厂址为中心周边5km的团体和个人。
【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】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、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,也可至建设单位联系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。
【征求意见范围、事项】公众对施工、运营期环境影响和预防、减缓措施的认知及相关改进建议,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。
【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】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的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。
建设单位:南通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东安大道南侧临海高等级公路西侧如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
联系人:吴经理
联系电话:0513-84167886
E-mail:[email protected]
评价单位: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
资质证书编号: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
【公众意见提供时限】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。
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。